织金县关于有序恢复部分餐饮单位开业的通告
全县各餐饮单位: 为扎实抓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结合实际,拟对我县部分餐饮单位有序恢复开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开业范围 全县除夜市、酒吧外的餐饮单位。 二、恢复开业条件 1.持合法有效的证照经营。 2.经营场所持续保持干净卫生和通风,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食品的前提下每天对地面等进行消毒杀菌2次并如实记录。 3.全部从业人员须持近期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天上、下班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如实登记,有发热、感冒、咳嗽、肠胃不适等症状的,立即停止工作,并将发热人员情况及时报告村(居、社区);加工制作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4.消毒液、口罩、体温***等防护物资能持续满足需求。 5.严禁群体性聚集就餐。鼓励不提供餐位,打包让顾客带走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外送;鼓励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不直接收取现金。进店就餐人员需间隔1米以上,并保证体温在37.2℃以内且无咳嗽等症状。 6.对本餐饮单位业主及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排查,确保无“五类人员”(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发热门诊就诊人员、1月23日以后从湖北等重点疫区的来织返织人员、每天从湖北等重点疫区的来织返织人员),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7.不使用过期、腐败、变质的食品原辅材料进行加工制作,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8.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从严执行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有关政策。 三、恢复开业流程 餐饮单位经营业主必须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查达到开业标准后,通过电话向现场核查组申请,现场核查组将对是否符合恢复开业条件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开业,不符合条件的按要求进行停业整改后,再次申请核查。 文腾街道、金凤街道、中寨镇的餐饮单位,联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腾分局,联系人:王秀华,联系电话:139****7589,7627787。 双堰街道、绮陌街道、桂果镇、实兴乡的餐饮单位,联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堰分局,联系人:熊康,联系电话:176****3724,7639315。 三甲街道、惠民街道、八步街道、官寨乡、纳雍乡的餐饮单位,联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寨分局,联系人:梁野,联系电话:135****3338。 以那镇、板桥镇、茶店乡、金龙乡的餐饮单位,联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那分局,联系人:李二军,联系电话:151****8207。 猫场镇、牛场镇、马场镇、上坪寨乡的餐饮单位,联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猫场分局,联系人:王永维,联系电话:158****3223。 化起镇、龙场镇、大平乡、自强乡的餐饮单位,联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化起分局,联系人:曹健,联系电话:187*******27。 珠藏镇、熊家场镇、少普镇、黑土镇、阿弓镇、白泥镇的餐饮单位,联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珠藏分局,联系人;张龙刚,联系电话:159****0271。 三塘镇、鸡场乡、后寨乡的餐饮单位,联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塘分局,联系人:张长庆,联系电话:135****3079。 特此公告。 织金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