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开展祭祀等相关活动的通告
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开展祭祀等相关活动的 通 告 当前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经到了关键时期,为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减少人员流动,有效防止病毒传播和感染,确保全县广大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社会管控措施的通告》《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社会管控措施的通告》《织金县人民政府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社会管控措施的通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开展祭祀等相关活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公墓山即日起暂时关闭,停止一切祭祀服务。 二、任何人不允许到公墓山、私家坟山、散居墓地等场所开展祭祀活动。 三、广大市民群众严格做到“三个不”“三个办”,即:不出门、不吃请、不请吃;做到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 四、取消所有集会、庙会、灯会、宗教活动、庆典等聚集性活动。 五、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以上有关规定事项,对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六、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进行祭祀、集会、庙会、灯会、宗教活动、庆典等聚集性活动,引发矛盾纠纷、聚众闹事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织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疫情宣布解除后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