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创新乡村规划管理新机制
为落实毕节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构建美丽的小康新乡村,促进乡镇政府规划管理职能的落实、形成有效的基层规划管理模式、提高乡村规划建设项目的水平和质量。利用城乡统筹的思路和办法,将农村地区规划建设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实现规划全过程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形成有效的预防、发现和查处机制。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如何在开展创新乡村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哪些职责?如何充分吸纳村民各类意见和建议,实践公众参与?现在结合城乡统筹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和大家一起交流学习。
一、建设“美丽乡村”,是顺应社会发展趋势的升级版的新农村建设。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依据美丽中国的理念第一次提出了要建设“美丽乡村”的奋斗目标。美丽乡村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在生态文明建设全新理念指导下的一次农村综合变革,是顺应社会发展趋势的升级版的新农村建设。
随着我县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美丽乡村越来越成为人们喜爱和向往的家园,城乡建设也开启了新局面。以城市为中心的建设正加速向城乡协调建设转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任务更加迫切。规划建设好广大农村,推进大美织金建设,既是“十三五”时期的迫切任务,也是织金建设的战略任务。
二、改革目标
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和方法不断探索城乡规划实践,逐步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实施、监督的满覆盖,形成一套符合织金县实际的乡村管理新模式。
三、内容及措施
(一)建立乡村规划编制管理新机制
1、一规定两导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毕节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管理规定(试行)》、《毕节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村庄规划建设指导手册》及正在起草的《毕节市建筑风貌导则》。构建技术规定+导则+地方标准的规范标准体系。
2、推进五审制度
分级落实乡村规划管理职责,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乡村规划师代表乡镇初审,再报县规划部门组织专家及部门审定,由规划部门报县城规委会审议,最终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3、整合资源
搭建县级统一的专家咨询、审查平台、筛选出10家以上设计单位,建立优质规划设计单位资源库。
整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六项行动(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与乡村建设有关的重要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和多规合一。增加三项(协调土地利用规划与乡村建设用地调整编制乡村用地规划、加强美丽乡村建设与传统村落保护内容编制乡村风貌规划、增加对农村人居环境的针对性指导编制村庄整治指引)重要规划内容,有针对性的指导乡村建设,实现“一张图”管理。
4、编制主体
以村民委员会为主体的编制方式。村民可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等形式提出建设需求、协商确定规划内容。村民委员会应将经批准的村庄规划纳入村规民约一同执行,在村内立牌展示规划成果,确保村民看得到、看得懂。乡、镇人民政府应制定村庄规划编制提纲,组织动员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协商编制规划,并依法组织规划审批,对完成编制的村庄给予一定奖励。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应依据委托完成村庄规划编制提纲,参加并引导村民讨论,提供技术指导,审查规划内容。
(二)建立乡村规划“合署办公”新机制
1、优化乡村规划许可证发放程序
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
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初审——县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核发乡村规划许可证(不合格书面告知)。
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建设的:
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街道)人民政审查——核发乡村规划许可证(不合格书面告知)。
2、建立简便高效的多部门联动机制
积极探索推行乡村综合所制度。将乡镇(街道)一级国土、规划、住建、房管、环保等部门纳入综合所统一管理、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依据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乡、镇人民政府的乡村建设规划管理职责,推动条件成熟的地方将村民自建房的审批权依法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加快村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确保规划建设有专人管理。
3、建立信息化平台,实现城乡规划信息“一张图”
协调国土、林业、农牧、水务、交通、供电、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交流,逐步实现多规融合。已完成镇村规划的成果备案入库管理,逐步提升信息化管管理水平。拟选桂果镇、猫场镇、珠藏镇、以那镇、化起镇等为试点。
4、建立竣工核实制度
多部门参与并联验收,对项目布局、形态、风貌等进行规划核实、验收。
管布局:地块位置、用地范围
管形态:建筑面积、建筑高度
管风貌:贵州民居、现代贵州
管配套:1+5+N
1——村委会服务中心;
5——小康路规划、小康水规划、小康房规划、小康电规划、小康讯规划;
N——小学、幼儿园、卫生室、养老院、文化广场、垃圾处理设施、节能路灯、农贸市场、乡村旅舍等。
完成时限:长期;牵头单位:织金县城乡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国土、住建、环保、教育、林业、农牧、水务、交通、供电、房管、扶贫、电信、编办等相关县直部门。
(三)建立群众参与规划管理新机制
1、引导群众参与建设
村民是村庄建设的主体,要通过村民委员会动员、组织和引导村民以主人翁的意识和态度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把村民商议和同意规划内容作为改进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着力点。要建立村民商议决策、规划编制单位指导、政府组织、支持、批准的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机制。
2、着重解决“两脱节”建立过程管理制度
创新乡村规划基层管理机制,动员群众参与乡村规划监督,避免方案图与施工图脱节、施工图与实际效果脱节,在此过程中。要做到“四核查”,即核查方案转化施工图环节、核查总平放线环节、核查外装饰样板确认环节、核查景观实施环节。
3、加强基层自治管理
综合“四大基础工程”(基层治理、产权制度改革、土地综合整治、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等四项工作),探索乡村规划监督基层治理方式。
构建四大机制(意见征询机制、参与决策机制、民主监督机制、社会管理机制)。
将乡村规划中一些简单易管的规划要素(增加规模、违法搭建),转化为《村规民约》。
将《村规民约》交由立村委会、村民议事会进行议定。
将议定后的《村规民约》,交由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建立违法建设查处新机制
对于违法乱搭乱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为进一步形成打击违法建筑工作合力,由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纪委、政法、住建、规划、国土、公安、司法、乡镇(街道)、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打击各类违法建筑行为及城市管理工作职责,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由城乡规划监察大队牵头,形成工作整体合力,探索建立城乡科学管理长效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违法建筑和违法建设行为的日常巡查。村民委员会发现本村内有违法建设行为的,应予以劝阻,并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告。
加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毕节市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宣传力度,杜绝干部职工带头实施违法建设行为,建议各单位加强干部职工管理,由县纪委牵头,制定干部职工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对干部职工违法建设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或者违反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五)建立乡村规划师新机制
1、乡村规划师的定义
乡村规划师是由县政府按照统一的标准选拔、任命的专职乡镇规划负责人,从专业的角度为乡镇政府承担的规划管理职能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2、乡村规划师职责
乡村规划师代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履行规划编制职责,具体为规划决策参与者、规划编制组织者、规划初审把关者、实施过程指导者、乡镇规划建议人、基层矛盾协调员、乡村规划研究员。
3、乡村规划师的管理
乡村规划师是县政府按照统一标准招聘、征选、选调和选派并任命,确保招得来、干得好、流得动。
引导乡镇组建乡村建设规划师。实现村村有规划师指导,因地制宜,形成由城到乡(镇)、从乡(镇)到村、层级完整、全域覆盖的规划编制体系。
乡村规划师管理制度是“属地管理、县乡联动”的管理体制。
加强交流沟通,建立微信管理平台,***了解近期工作动态。强化乡村规划师联审制度,提升乡村规划业务水平。推进评优制度,相互督促选拔优秀人才。
4、乡村规划资金保障
设置乡村规划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对乡村规划建设创新财政支持方式。
乡村规划专项资金构成:乡村规划师社会招聘人员年薪补贴、乡村规划师及全县基层规划工作人员培训、乡村规划编制补贴、美丽乡村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专项规划、农村新型示范项目规划、灾害恢复重建实施规划、一般乡镇改造规划、镇(村)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