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全院实行药品零差额销售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贵州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5】165号)精神,按时上级部门的要求,从11月1日起,县人民医院全面取消了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彻底告别“以药养医”。 为确保工作的有序推进,10月30日上午,院长姚彬组织院办公室、政工科、医教科、院内审计股、财务科、设备信息科、药剂科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专题会议,会议就取消药品加成的人力物力保障、政策宣传等工作进行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确保按时全面取消了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为积极进行政策宣传,11月1日,我院通过在门急诊综合楼、住院综合大楼悬挂标语、张贴醒目通告、LED电子显示屏等向广大患者和家属详细宣传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相关政策和运行程序。 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对于控制医疗费用,提高服务质量,减轻群众经济负担,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