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乡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向社会公开办事服务承诺
纳雍乡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向社会公开办事服务承诺 近日,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益,增强履职能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纳雍乡对单位的服务事项作公开服务承诺,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范围、程序及监督途径,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二是公布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对保留行政事业收费的婚姻登记证书和身份证等工本费,一律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规定收取,并按规定如数上缴,严禁搭车收费行为。 三是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会监督。做到行政审核、审批和服务收费的事项一律公开,实行“阳光政务”,做到文明周到、热情服务。 四是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措施。在服务工作中实行事前告知制度、落实首办责任制、推行效能监督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接到的投诉和举报,认真进行调查,及时处理,并设立举报投诉监督电话。(李永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