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工商局牵头召开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1〕8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工商法字〔2012〕22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切实形成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行为的合力,提升执法效能,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8月20日下午,织金县政府法制办、县工商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在织金县工商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联席会议。县政府法制办、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制度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方面是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以及参加会议的人员;第二方面是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包括关于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研究、明显涉嫌犯罪案件的通报、相互提供执法协助、相互提供相关执法数据和案件线索、组织联合执法和专项行动、开展法律法规和执法经验的交流、组织执法调研、培训和理论研讨活动、开展其他相关合作;第三方面是联席会议的程序和工作要求,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成员单位可提议召开临时联席会议,临时会议由提议单位负责召集和安排,联席会议的内容形成书面会议纪要,发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具体落实,并确定了联系会议联络员。 会议还讨论了《织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规定》,就案件移送的相关问题达成共识,待各成员单位各自讨论通过后形成正式文件并遵照执行。 会议还就县工商局查办的“×××加油站涉嫌销售不合格93#车用汽油”案件进行了研讨,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六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会议一致认为,该案件销售金额已达到移送标准,此案将由工商局按程序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进一步侦查。 (联席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