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工商局城关分局调处一起汽车修理投诉
2014年4月5日,织金县工商局城关分局接到省局12315指挥中心分流一起因汽车修理收费引发的投诉案件。投诉当事人伍先生称于2014年3月16日到兴辉汽修修理北京陆铃皮卡汽车,兴辉汽修在没经本人的同意下就把发动机所有零件更换,现要收取6900元修理费用,伍先生认为修理费用太高,逐提出投诉,要求兴辉汽修以合理的市场价格收取修理费。 接到分流信息后,城关分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了解情况,调解人员接待了伍某,并约来汽车修理厂负责人,对双方进行现场调解。调解中,汽车修理厂提出对更换的零部件都是按照修理规程必须更换的,否则存在安全隐患。而投诉当事人也承认自己对汽车修理知识不了解,主要是由驾驶员负责修理,看到6000多元的修理费用过高,一气之下就向工商部门投诉了。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投诉当事同意支付6870元的修理费用,该换的零件照换,并在4月28日前修理完毕。(王怀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