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乡多举措打击非法采煤窝点
板桥乡是全县产煤乡镇之一,5对有证煤矿,只有一对正常开采,其余的全部停产整顿。又逢农民群众秋收开始,需要用煤晾晒粮食,在利益驱驶下,部分群众置法律于不顾,铤而走险,又开始盗采国家煤炭资源,非法采煤窝点又有反弹现象,这给该乡安全生产带来严重隐患。为维护煤矿开采秩序,坚决铲除非法采煤窝点,保护国家煤炭资源和涉煤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该乡多举措打击和查处非法采煤行为。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制,四轮驱动”抓巡查。该乡分别与涉煤行政村及相关工作人员层层签订打击非法采煤责任书,将责任具体落实到村和个人,做到乡包片,片包村,村包组,组包山头,人包洞口,层层落实责任。乡安监站,国土所,综治办,派出所,涉煤村组,按照面上巡、线上堵、点上炸的工作措施,结合非法采煤窝点活动特点,多路并举,各司其职,不分白天夜晚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全域覆盖,不留死角,严防死灰复燃。 三是疏堵结合,积极协调解决该乡群众烧煤难问题。在坚决打击非法采煤窝点的同时,该乡积极协调各煤矿企业向群众供应烧火煤,以及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向煤矿企业购买民用煤,构建矿寨和谐发展。 三是建立举报奖惩制度,对非法采煤窝点坚决予以炸封。该乡设立了安全生产举报奖惩制度,对于群众举报违法生产行为、非法运煤和非法采煤窝点坚决给予炸封,且经查证属实,每次给予举报人100元至500元的奖励,这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积极性,激发群众管安全抓安全的动力。如果非法采煤窝点属于哪个行政村管辖范围,则相应给予该村相关责任人一口非法煤窑500元的罚款。 通过一系列专项整治、法制宣传、定期巡视和及时炸封等,截止目前,该乡已炸封非法采煤窝点3个,有效遏制了私挖烂采现象出现,全乡无非法采煤窝点死灰复燃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