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三甲街道阳光低保惠及困难群众
2月28日,织金县三甲街道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18年度城乡低保提标工作。 据了解,2018年农村低保标准将提高到3876元/年,增幅10%;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570元/月,增幅7%。调整提高后的城乡低保新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要求,2018年低保提标核查工作从2月份开始至6月份结束,分为村级申请核评、街道审核、县级审批三个环节和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一榜公示、街道社会事务办审查、街道审核、二榜公示、县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待遇批准十个步骤进行。 为了打造阳光低保、公正低保,该街道成立城乡低保提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要求所辖26个村利用入户核查时机,向群众发放公开信、公告及召开院坝会等方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认真调查申请农户的家庭经济收入、生产生活开支等情况,严格把好政策“准入关”。同时,加强督导考核,公布监督电话,保障相关工作按程序、分步骤在“阳光”下推进。 在核查过程中,各村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如实核算申请农户“家底”,对家庭收入确实超过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将按照动态管理方式退出保障范围,确保“应退则退”;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将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统筹扶贫政策,合理确定兜底保障对象,确保低保标准与贫困标准实现“两线合一”。 目前,三甲街道正式启动2018年度城乡低保提标工作,4月底前完成入户核查工作,5月底前完成对象审核审批工作,6月份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并补发1月至5月的待遇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