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
3月3日,织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一起消费投诉,消费者付大爷称其在2013年11月3日在织金某家电经营部购得3999元创维电视一台,使用不到三个月,该电视机出现故障进行了第一次维修,但在2014年的11月,电视机又出现了问题,进行了第二次维修,并支付了300元的维修费,在此之后,该电视机又进行了两次维修。一年多的时间就返修四次,这令年过八旬的付大爷很是恼火,怀疑该电视机有质量问题,商家应该为其更换一台新电视,带着试一试的心理,付大爷来到市监部门,请求帮助其调查处理。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与该家电经营部取得联系,并对付大爷所诉情况进行了核实。经过调解,考虑到付大爷属于特殊消费群体,家电经营部同意付大爷提出的要求,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由该家电经营部更换一台同等价位的电视机给付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