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勇敢创业顺利回归
社区矫正是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一定的社会区域,由专门的机关执行刑法,社区矫正的最终目的是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 织金县牛场镇卢某(男)、周某(女)系夫妻,2014年5月犯同案盗窃罪,卢某被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周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二人均被依法纳入社区矫正,在牛场镇辖区接受管理。刚入矫时,二人均存在自卑心理,害怕别人看不起自己,思想迷茫,生活灰心丧气。针对卢、周二人情况,司法所分别给他们制定了矫正方案,从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生产生活的关心等方面,对他们进行教育帮助,逐步消除自卑心理,找回生活的信心。 在思想教育方面,司法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他们进行日常矫正管理。要求二人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自身情况,每月来司法所见面一次,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汇报自己的矫正情况。矫正过程中,司法所坚持法制引导、思想引导、心理引导相结合,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对二人进行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方面的教育,并组织他们参加公益劳动,让他们意识到法律的尊严,领会人生的意义,保证按时解除矫正,成为守法自由人。 在生产生活方面,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卢、周二人以前曾经在餐饮行业干过,对该行业比较熟悉并且有特长,只要有地点,有点小本钱,就能在短时间内开餐馆营业。于是,司法所人员鼓励他们大胆发挥特长,自力更生,并动员二人的亲属提供一些帮助。经过司法所及亲友多方筹措,二人于7月在牛场镇沙坝大桥边赁房开起了餐馆,那儿煤矿较多、人流量和车流量较大,生意很好,每个月平均有5000元的纯收入。现在夫妻二人账也还清了,近日周某来司法所见面汇报时,脸上露出了笑容,说话时腰也直了,还连声感谢司法所和亲戚朋友的帮助。 在矫正期间,卢某和周某坚决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学到了不少的法律知识,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还义务给当地群众当起了法律宣传员,用自身经历教育身边人学法守法。如今,卢某已经顺利解除了矫正,成为了自由之身,周某也即将期满解除矫正,夫妻二人的生活和事业正在蒸蒸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