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真好,没有钱也能得到法律服务,没有钱也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不是法律援助,我10岁的孙孙李建怎么会得到18000元的抚养费,谢谢党委政府,谢谢法律援助”。2014年10月1日(国庆节)上午,织金县纳雍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周玲把为家住织金县纳雍乡顺山村三块田组的邓昌群十岁的孙子李建追讨得三年半的抚养费18000元钱交到她手中时,邓昌群无限感慨地说。 织金县纳雍乡法律援助工作站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以来,法律援助工作者坚持推进以 “爱岗敬业、为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实践,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方法,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创新发展,结合织金县司法局开展的“八个一” 和“学习文朝荣精神”活动,采取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以多办法律援助案件为宗旨,以帮助广大弱势群众维护合法权益,减少讼累,构建和谐为目的。 织金县纳雍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利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学习文朝荣精神”的契机,增强法律援助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顾全大局的自觉性,把构建和谐、减少讼累,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己任。截至目前,织金县纳雍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提供电话法律咨询2567人次,接待法律咨询485人次,解决法律难题850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其中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件。本文开头一页是该站的工作人员周玲为家住织金县纳雍乡顺山村三块田组的邓昌群十岁的孙子李建追讨得三年半的抚养费18000元钱,并且交到她手中时,邓昌群发至肺腑的感言。 (织金县司法局纳雍司法所 周光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