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工商局开展孔明灯整治专项行动
“孔明灯”也叫许愿灯,带火升上空中后,随风飞向各无法预料的地方,极易引发火灾.时值冬春交替,预防火灾的进入了高度警戒期,为了杜绝火灾隐患,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织金县工商局在春节期间开展“孔明灯”专项检查活动。 一是拟写《织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在织金电视台、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站播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和燃放“孔明灯”,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随时处理各类意外情况发生。 二是2月3日,大年初三,由局长刘云军带队,纪检组长赵祖娇以及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城关分局、平远分局分局长及市场执法人员以及织金电视台相关人员深入到织金县宾仪馆、大府头、财神庙等各乡镇销售祭祀用品的相对集中的地方市场对孔明灯销售情况进行排查,查获并销毁孔明灯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