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织纪通201236号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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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7日发表
2012年9月20日上午,林业局在局三楼会议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织金县纪委、织金县监察局《关于转发中共毕节市纪委毕节市监察局<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工作时间违反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织纪通[2012]36号)文件精神。会议由林业局局长肖勇主持。 会议要求:一是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加强自身业务的学习,树立林业干部新形象。二是要自觉遵守各项规定,结合织纪通[2012]6号和织纪发[2012]19号文件要求,按文件要求认真执行,不参与在任何形式的***活动。三是凡参与***活动和违反文件规定的,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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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03:53:2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