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江汀牧为见义勇为人选的公示
关于拟确定江汀牧为见义勇为人选的公示
为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传递正能量,根据《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鉴于江汀牧英勇救人的行为,经沈北新区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审议,拟确定江汀牧为见义勇为人选,现对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基本情况:
江汀牧,男,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学生。
事迹简介:
6月20日晚21时40分左右,江汀牧和同学从人杰湖地铁站附近骑共享单车返回学校途中,路过蒲河廊道红桥时看到一女孩站在蒲河廊道红桥栏杆外,感觉女孩有轻生的可能,于是两位同学经商议后折返,此时已经有市民在劝阻女孩,但是女孩一直在哭泣,22时左右女孩从桥上跳入河中。
看到女孩落水后,江汀牧脱掉外套和鞋子,果断从桥上跳入河中对女孩进行施救,由于女孩面部朝下,水中江汀牧把女孩翻了个身,感觉女孩还有呼吸,于是他将女孩托出水面保证其呼吸并游向岸边,随后与岸边的人一起将女孩拉到岸上,为其盖上衣服保证女孩不失温,并继续进行开导,之后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将女孩接上警车离开了现场。
公示期自2023年7月14日开始至2023年7月20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沈北新区委政法委反映。
联系人:冯大力 电话:024-88086345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中共沈阳市沈北新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