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3年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草案)听证会的通告
为增加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及监督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精神,我局决定召开港北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2023年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草案)》进行听证。
二、听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9日(周五)上午9:30;听证参加人、旁听人员提前10分进场。
地点:港北区郁林路小学五楼报告厅
三、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共102人,其中:
1.区政府办1人(由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协调);
2.辖区驻贵部队代表2人(由区教育局基教股负责协调);
3.纪检监察员2人(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2人);
4.贵城街道办事处、港城街道办事处各1人(由贵城学区办和港城学区办负责协调);
5.企业代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3人(由荷城、贵城、港城学区办每类人员各负责组织推荐1人);
6.法律人员、媒体代表各1人;
7.市民代表、社区代表17人(此类人员由相关学校负责推荐):荷城学区5人(由荷城学区办从荷城社区、港宁社区、龙圣社区、中山社区、八一社区等社区各推荐1人),贵城学区12人(由贵城学区办从石羊塘社区、小江社区、登龙桥社区、凤凰社区、马草江社区、西五社区、震塘社区、三合社区、西江社区、东湖社区等社区各推荐1人),港城学区(负责六八社区、棉村社区);
8.荷城、贵城、港城学区办主任各1人;
9.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领导代表共***人;
同时,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5人(由荷城、贵城、港城学区负责推荐)。
四、听证会举办方事项
(一)设听证会主持人和陈述人各1人;
(二)设听证会决策发言人2人;
(三)设听证记录员2人。
五、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
(一)市民听证参加人以自愿报名、协商推举或公开抽签的方式产生。如自愿报名人数不足,由学校推荐学生家长代表参加;如自愿报名人数过多,由区教育局随机抽签产生。
(二)其他各级听证参加人由所在单位推荐产生。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我局将在听证会举行前经电话通知听证参加人参会。
六、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
听证参加人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相关信息。听证参加人还需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如实、客观反映自身意见。同时,在参加听证会时,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七、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申请人经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听证参加人凭发放的有关凭证及身份证件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2023年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草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循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秩序,会场期间请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振动状态。会场内请勿吸烟,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做出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的,不得录音录像。
八、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和单位集体推荐报名两种方式。凡有意成为听证参加人的市民,需填写《2023年港北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听证会报名表》(见***1)进行报名,报名人应写明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港北区教育局(0775-4212586)、荷城学区办(0775-4267023)、贵城学区办(0775-4600227)、港城学区办(0775-457010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17:30。
由单位推荐报名的并将报名表于2023年6月7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区教育局基教股邮箱:jyg4212586@163.com。
特此通告
***:1.2023年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2.听证会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
贵港市港北区教育局
2023年5月30日
***1
2023年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文化程度 | 身份证号码 | ||||
现工作 单位 | |||||
现居住 地址 | |||||
联系方式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并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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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
一、会场期间请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振动状态;
二、会场内请勿吸烟,请不要随意走动,请不要喧哗或进行其它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发言时请先举手示意,经主持人同意后逐个按顺序发言,其他听证参加人员不得随意插话;
四、发言时观点鲜明、简明扼要、不重复,发言内容请尽量集中在对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明自己对听证议题的意见;
五、旁听人员不可以在听证会期间发表任何言论,可以在会后书面提出意见;
六、会后请听证参加人员停留,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字;
七、请遵守会场纪律,严重扰乱会场秩序者,主持人有权将其请离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