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董森洋郭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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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9日发表
董森洋、郭亚琼因保管不善,将本人坐落于房县军店镇军店街社区12幢1单元1-2-2室证号为鄂(2019)房县不动产权第0000445号不动产权证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董森洋、郭亚琼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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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21:32:3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