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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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8日发表
权利人 邢兔牛、翟金香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古交市西曲矿改建小区1#楼1单元4层405号 ,面积为 69.44平方米,用途为住宅,证号为 晋(2021)古交市不动产权第0011041号的 不动产权证书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 不动产权证书 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声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即 2023 年 6月 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古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科申请异议登记,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部门将予以补发。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邢图牛、翟金香
2023 年 06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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