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乔园东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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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8日发表
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满足文物保护等公共事业的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令第590号)、《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泰政规〔2011〕16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乔园东侧地块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范围
东至打笆巷,南至八字桥东街,西至乔园东围墙,北至税务桥东街27号楼范围内的房屋及附着物,具体范围以项目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签约期限
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10月4日。
四、征收补偿安置
按照《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乔园东侧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公告》(泰海征告〔2023〕8号)执行。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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