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松滋市文家河等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新江口等乡镇(街道)末级渠系农业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结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一、成本监审项目
(一)项目名称
松滋市文家河水库等4个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及新江口等11个乡镇(街道)末级渠系农业供水价格定价成本监审。
二、成本监审依据
本次成本审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省价格主管部门有关定价成本监审的政策文件和各级各部门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相关要求开展,审核依据有:
(一)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
4.《***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2〕3号);
5.《关于贯彻落实
6.《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55号);
7.《关于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1262号);
8.《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94号);
9.《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60号);
10.《省发改委关于印发
11.《省发改委关于印发
12.《关于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荆发改价格〔2019〕86号);
13.《关于印发
14.《松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滋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政办函〔2017〕70号);
15.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16—2021各年度实施计划。
(二)准则、规则、规范、办法
1.《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7号令);
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8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219号);
4.《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6〕310号);
5.《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令第4号);
6.《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水利部水财经〔2007〕470号)
7.《湖北省农业末级渠系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鄂发改成本〔2020〕491号);
8.《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9.《省物价局关于印发
10.《湖北省农业用水定额第1部分:农业灌溉用水定额》(DB42/T1528.1-2019)。
三、成本监审程序及方法
本次农业水价成本监审聘请第三方服务单位(湖北华典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进行成本审核,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依据法律、法规和成本审核规范的相关规定,结合成本审核业务情况,制定并实施适当的成本审核程序。
四、经营者基本情况
(一)成本监审对象、内容及范围
本次成本监审对象和内容为松滋市文家河等4个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供水价格定价全成本、运行维护成本和新江口等11个乡镇(街道)末级渠系终端农业用水价格定价运行维护成本。
本次成本监审的范围为:松滋市文家河水库灌区、六泉水库灌区、大湖垸灌区、马嘶口灌区和新江口街道办事处、街河市镇、陈店镇、老城镇、刘家场镇、沙道观镇、斯家场镇、涴市镇、洈水镇、纸厂河镇、卸甲坪乡,涉及184个村(居)委会,其中:村民委员会151个;居民委员会33个,涉及1878个村(居)民小组,其中:村民小组1665个;居民小组213个。
(二)灌区基本情况
文家河水库灌区位于斯家场镇,设计灌溉面积1.62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14万亩,多年平均供水量为546万m³,灌溉区域涉及到斯家场镇杨家溶村等4个行政村;
六泉水库灌区位于洈水镇,设计灌溉面积2.5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14万亩,多年平均供水量为603万m³,灌溉区域涉及到洈水镇蒋家冲村等2个行政村;
大湖垸灌区位于纸厂河镇,设计灌溉面积3.39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63万亩,多年平均供水量为848万m³,灌溉区域涉及到纸厂河镇大湖村等8个行政村(社区);
马嘶口灌区位于街河市镇,设计灌溉面积1.32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30万亩,多年平均供水量为299万m³,灌溉区域涉及到街河市镇新星村等6个行政村。
(三)乡镇(街道)基本情况
新江口街道办常用耕地面积为61606亩,其中水田32833亩,旱地28773亩,有效灌溉面积57548亩;
街河市镇常用耕地面积为65244亩,其中水田52069亩,旱地13175亩,有效灌溉面积43756亩;
陈店镇常用耕地面积为73710亩,其中水田54082亩,旱地19628亩,有效灌溉面积35435亩;
老城镇常用耕地面积为96126亩,其中水田35275亩,旱地60851亩,有效灌溉面积92868亩;
刘家场镇常用耕地面积为87131亩,其中水田27835亩,旱地59296亩,有效灌溉面积30327亩;
沙道观镇常用耕地面积为***854亩,其中水田24916亩,旱地39938亩,有效灌溉面积***854亩;
斯家场镇常用耕地面积为50417亩,其中水田37529亩,旱地12888亩,有效灌溉面积47754亩;
涴市镇常用耕地面积为121837亩,其中水田43470亩,旱地78367亩,有效灌溉面积104838亩;
洈水镇常用耕地面积为141514亩,其中水田107751亩,旱地33763亩,有效灌溉面积1055***亩;
纸厂河镇常用耕地面积为68204亩,其中水田52058亩,旱地16146亩,有效灌溉面积44890亩;
卸甲坪乡常用耕地面积为26565亩,其中水田12220亩,旱地14345亩,有效灌溉面积4188亩。
五、成本监审结论
经成本审核并集体审议确定,松滋市4个中型灌区和11个乡镇(街道)末级渠系供水成本审核结论如下:
(一)灌区成本监审结论
本次成本审核对象4个灌区设计灌溉面积8.83万亩,有效灌溉面积7.21万亩,渠首多年平均供水量2296.00万m³,斗口平均用水量1522.25万m³,灌区成本审核结论如下:
1.单一制水价成本
定价总成本为1007973元,单位定价成本为0.0662元/m³。
2.两部制水价成本
(1)运行维护成本:基本水价总成本为318394元,基本水价单位成本为4.416元/亩;计量水价总成本为689579元,计量水价单位成本为0.0453元/m³。
(2)全成本:基本水价总成本为607003元,基本水价单位成本为8.4189元/亩;计量水价总成本为978188元,计量水价单位成本为0.0***3元/m³。
具体明细见表1。
(二)末级渠系成本监审结论
成本审核对象11个乡镇(街办)有效灌溉面积为632022亩,年均终端用水量为10037.08万m³,末级渠系成本监审结论如下:
运行维护成本总额为8006789元,应冲减成本的收入为5637757元,核定的定价运维成本为2369032元,单位定价运维成本为0.0236元/m³。
具体明细见表2。
七、特别说明事项
(一)灌区骨干工程以5年的平均成本计算,末级渠系以3年的平均成本计算。
(二)此价格未计入水资源费和税金。
(三)此价格只用着本次制定灌区骨干工程和末级渠系农业供水价格的依据。
(四)参加本次成本审核的工作人员与本审核报告中的审核对象没有现实或潜在的利益,与被监审单位及成本审核利害关系人没有利害关系。
(五)相关建议及理由
根据《湖北省农业末级渠系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规定,末级渠系农业水价的定价成本不含购水成本,购水成本应在终端价格中体现。本次成本监审测算了末级渠系购水总成本,具体明细如表3所示:
表3 末级渠系购水总成本核定明细表
本次核定的末级渠系有效灌溉面积为632022亩,购水量为12754.20万立方米。根据《省物价局省水利厅关于洈水水库灌区农业供水价格的批复》(鄂价能交〔2005〕59号)和本次文家河水库等4个中型灌区的成本监审结论,综合后的单位计量水价为0.044***元/m³计算,购水总成本为5678503元,核定的末级渠系年均终端用水量为10037.08万m³,单位购水成本为0.0566元/m³。
根据成本监审情况,末级渠系农业用水运行维护成本为0.0236元/m³,购水成本为0.0566元/m³,成本合计为0.0802元/m³。因此建议定价部门按0.08元/m³制定含购水成本的终端农业用水价格。
松滋市价格监测认证中心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