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销号公示(受理编号第二十七批序号34
根据《桂林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专项督导工作方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恭城瑶族自治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恭环督办字〔2021〕15号)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销号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
举报问题:西岭镇东面村班竹江柯某明在没有取得砍伐证的情况下,砍伐了200多亩生态林。
受理编号:第二十七批序号34(X2GX202****60008)
二、整改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配合单位:西岭镇人民政府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相关单位的整改责任
根据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性质,明确了受理编号:第二十七批序号34(X2GX202****60008),由各牵头单位负责调查处理。
(二)调查处理情况
1、已办结,恭城县林业局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督促当事人做好补植补造工作,对已种植的幼苗做好抚育,提高苗木成活率,确保造林工作取得实效。
2、2021年5月10日县林业局组织技术单位对现场进行了初步调查;
3、2021年5月23日恭城瑶族自治县海信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鉴定报告;
4、2021年6月30日已移交森林公安查处。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恭城瑶族自治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9日
受理部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恭城瑶族自治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8212209
恭城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