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全面推进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
为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证执法监管,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修文县全力推进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
一是优化管理服务。加强排污许可证发放的指导工作,指导符合要求的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对于已办证企业提醒其在排污许可证到期前60天及时开展排污许可证延期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现场实际情况同排污许可证填报内容不符的,督促其开展排污许可证变更工作。2023年来,已协助办理10份排污许可证。
二是强化清单式执法。落实排污许可证清单式执法的要求,结合现场检查工作,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中对发证企业开展清单式执法,在检查中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严格持证排污,及时完成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季报、年报的申报。2023年来,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开展排污许可证清单式执法检查24家次。
三是夯实主体责任。通过现场检查,开展排污许可普法宣传,规范企业排污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落实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要形成全县企业按证排污、依证监管的氛围和严格持证排污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