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向社会力量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深入实施“五大战略”、纵深推进“五大振兴”部署要求和《贵港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贵港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方案》(贵办通〔2021〕100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的作用,2023年团市委将根据全市范围内青少年实际需求,进一步拓展向社会力量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范围
本次购买服务范围包含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服务、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和社会保障支持服务、青年婚恋交友服务、项目评估验收服务等共8个项目,详细参见《2023年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向社会力量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目录》(***1)(以下简称购买服务目录)。
二、申报对象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以及经***批准免予登记但不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社会组织。
(二)依法在工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政策规定,划为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三、购买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立项阶段
1.即日起至2023年4月12日,各单位和组织向团市委申报项目;
2.2023年4月20日前,团市委召开项目评审会和项目答辩会,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论证;
3.2023年4月底前,完成项目优化并与项目承接方签约实施。
(二)执行阶段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3年5月至11月。承接方按照与团市委签署协议确定的方案执行项目;团市委有关部门组建督导团队进行全程督导;第三方评估机构在项目中期进行一次中期评估。
(三)总结阶段
项目实施中期及结束后,第三方评估机构围绕购买服务项目的完成情况、服务满意度、财务状况、组织能力、人力资源、综合效能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
四、资金拨付
与项目承接方签订协议后,在启动阶段拨付项目40%款项;项目中期评估合格拨付项目30%款项;项目末期评估合格则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实际开支金额拨付项目尾款,如有超支,则按照合同总金额拨付,超支部分由项目承接方承担。如项目末期评估不合格,或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异常,团市委有权终止项目并对已拨付的资金款项保留追溯权。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4月12日
(二)申报程序
填写《2023年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向社会力量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申报表》(***2),将申报表连同申报单位的相关材料:营业执照、获奖或组织等级评定等证书发至团市委邮箱,同时纸质版一份交团市委办公室。
不尽事宜请与团市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覃子程、庾琳。
联系电话:4563177。
邮箱:gg4558832@163.com。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市行政中心大楼A区52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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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贵港市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