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开江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精心组织、高位统筹,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
一是统筹部署强推进。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各1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并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0余次,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制定出台2022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建设(2021—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等重要文件10余件,细化工作举措,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法治思维再提升。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将***法治思想、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的重点内容。2022年,开展县委常委会会前学法10余次,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10余次,部门会前学法100余场次。成功举办依法治县业务培训班2次,进一步提升全县法治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搭建县级学法考法平台,组织全县9000余名学员参加线上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达90%以上。三是督察考核增动力。全覆盖对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出台督查通报3期,“清单化”推动问题整改。强化结果运用,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党政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评激励导向作用,择优选出一批依法治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二)健全机制、严格程序,依法决策制度持续完善
一是完善依法依规决策机制。修订完善《重大合同审查管理办法》,制定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和招商类合同范本20个,针对重大、疑难等合同审查,创新增设复审、会商两大环节,合法性审查质量大幅提升。充实党政法律顾问团力量,重新聘请顾问律师7人、特邀法律顾问7人、本职法律顾问8人,召开党政法律顾问团会议40次。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送审、审查意见反馈、讨论、修改、决定程序进行决策,制定并公开2022年开江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依托政府网站推进重大决策草案信息预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022年,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96件,提出修改意见78条。县司法局被司法部、人社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三是严把规范性文件管理关口。抓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立项、起草、审查、审定和发布等环节工作,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着重审查决策主体、权限、程序和内容等要件是否合法。2022年,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备案率达100%。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原则,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动态管理,全年清理规范性文件120件,其中宣布失效39件、修改3件、废止7件。
(三)转变职能、聚力创新,政府行政效能全面提升
一是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力推动“一网通办”服务,2022年政务大厅上线平台事项1200项,认领发布监管事项4088项,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综窗服务新模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门、一窗办、跑一次”。设立“川渝通办”专窗,全面承接省市311项“川渝通办”事项,累计办理“川渝通办”事项3841件,县政务大厅“川渝通办”窗口被评为省级“川渝通办”示范窗口。二是全面加强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开展项目建设“效率革命”,全面梳理项目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前置事项,进一步优化保留事项审批流程,形成审批事项效率清单,在承诺办结原时间内再压缩50%,确保重点项目审批无障碍、快落地、早见效。引导全县80余家民营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帮助民营企业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2022年,全县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累计为县域内民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32次,收集各类法律服务需求200余条,化解企业法律风险点100余个。三是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将政务公开延伸至村(社区),积极主动依法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着力打造阳光型政府。2022年,发布政府信息12102条,转载疫情防控权威信息258条,受理依申请公开11件,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26次,参与活动2000余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网络理政”专栏,开展“开门问策”活动,收集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四)公开规范、强化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进乡镇(街道)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县各乡镇(街道)均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编制完成乡镇“法定事项、属地责任、特色权力事项”3张清单,厘清乡镇与县级部门职责边界,明确执法边界。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印发《开江县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设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县295人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验审执法证件216个,确保依法依规持证上岗。采取随机抽查案卷和集中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全县各部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2022年,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12次、抽查执法卷宗45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个。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备案制度,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共备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500余件。三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高质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50件、政协提案296件,办结率100%。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配套建设,加挂“开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对外使用“开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印章,并新增参公编制2名,在全市率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全市通报的9个优秀行政复议案例中,开江县占比达33%,办理的普安海浪生猪屠宰场行政处罚复议案被评为“全省行政复议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五)多措并举、普治结合,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
一是普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出台《开江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2年“法治开江”一月一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构筑“LED屏、短信、网站、微信、书籍”五位一体宣传模式,围绕“3.15”“4.15”“6.2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治宣传。2022年,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万余份、推送普法信息3000余条。县委依法治县办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达州市普法先进单位。二是公共法律服务更加优化。全力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省先行试点工作,创新研发“田城顾问”微信小程序,形成村居法律顾问“智能服务”新模式。“田城顾问”项目入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项目,得到省、市高度肯定,省司法厅要求在全省学习推广开江经验。制定“打造老百姓‘家门口’法庭工作方案”,创新“233”工作机制,积极打造老百姓“家门口”法庭,在辖区每个村(社区)挂牌设立“法官联络点”,组建“家门口”微信工作群,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基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及时调整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89个,培养兼职人民调解员1300余名,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34名,推出的“五访四谈三结合”矛调机制,得到省委政法委、市委高度肯定,长岭司法所被评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全面增强社会安全感,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暴力恐怖、新型网络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县公安局破获开江“5.18”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案,得到省公安厅领导的肯定批示。创新“法治 ”基层治理模式,通过教育引导、协议约束、乡风重塑、联动整治四项举措,根治“不孝致贫”社会问题,以法治守护最美“夕阳红”。该经验做法得到省司法厅、省乡村振兴局高度肯定,被人民日报、中国报道等主流媒体宣传推介。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力度有待加强。全面统筹与系统推进能力有所欠缺,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到位,法治化决策思维没有形成。
(二)合法性审查机制有待健全。部分单位的法治审查机构不够健全,存在有阵地无人员或法制审核人员兼职的情况,对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认识不足,个别部门法律顾问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个别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有差距,在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依然存在,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四)法治宣传效果有待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单一,普法对象定位不够精准,学法用法氛围不够浓厚,普法责任意识还有待加强。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把***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考法制度,全覆盖推广运用“法治账图”。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切实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程序,有序畅通公开征求意见渠道和意见集中反馈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化管理。加强合法性审查(审核)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成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委员会”,构建疑难复杂项目合法性会商制度。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法律咨询作用。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坚持以“诉源治理”为抓手,全面推行“五访四谈三结合”矛调机制,不断完善“人民调解优先、法院诉讼兜底”的矛盾纠纷分层递进体系,形成“司法所 派出所 法庭”诉源综合治理前置的联动模式。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推行复议与调解融合的工作机制,创新复议案件听证模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持续推进“文艺 普法”“八五普法宣讲团”活动,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