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请报送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情况的函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执法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函》(桂发改价格函〔2021〕1573号)、《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报送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情况的函》(钦市发改函〔2021〕88号)的要求及县政府领导的批示,请相关单位对照工作职能,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清理整治行动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于2021年7月7日前书面报送我局(商品价格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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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笺》
2.《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函》(桂发改价格函〔2021〕1573号)
3.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报送清理取消城镇 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情况的函(钦市发改函〔2021〕88号)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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