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晋城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
晋城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组织市直各部门和各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晋城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见***),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协调本部门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各级市场领域监管部门要根据各自部门监管特点和监管任务需要,认真做好本部门(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建设工作,并进行动态管理维护,指导本部门和下级部门按照抽查计划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各级部门要按照要求,将本部门抽查计划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示全市2023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二、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各级部门在发起抽查任务时,要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结合行业监管风险分类,对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企业分别递加比例抽查,推动从无差别、粗放式监管向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转变,实现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部门联合抽查中常态化运用,与智慧监管相结合,充分发挥大数据、机器学习等现代化科技手段作用,实现对监管风险动态评估、准确预测、及时处置。
三、及时调整补充抽查计划
各级市场领域监管部门要按照全部抽查事项全覆盖、参与部门全覆盖、监管对象全覆盖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抽查计划进行动态调整,需要调整、增减计划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市、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四、确保计划按时完成
各级部门要按照抽查计划组织开展抽查任务,在每一批次检查任务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级平台完成检查结果的录入和公示。今年的检查工作应于12月15日前全部完成,于12月15日前,将本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总结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任务完成时限和进度,及时通报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落实情况;在12月中旬按照考评细则,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督导。
五、后续处理和检查结果运用
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深入调查,依法做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并负责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防止监管脱节。强化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附:晋城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晋城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责任编辑: 靳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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