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溧水区2022年第二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各镇(街)及相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2〕5号)、《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立项下达溧水区2022年第一批中央、第二批省级及第二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溧农字〔2023〕12号、溧财农〔2023〕1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溧水区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见***),请按相关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在本行政区域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程序、联系方式等信息。
2.根据《南京市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度南京市农业专项实施意见》的任务内容,加强项目资格审核,避免项目多头、重复甚至“带病”申报。所申报项目必须为当年新建项目(开工时间为上年同类型项目申报结束后的项目视为当年新建)。凡近三年内有未通过项目验收、项目审计及绩效评价较差的、有举报且已经查实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当年不得同时申报多个同类项目。
加强申报单位信用审核管理,做好信用审查工作。所有申报项目必须进行实地勘验,职能部门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筛选立项时将更多考虑项目入库情况和申报质量,包括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项目申报书质量(包括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的可行性与科学性)以及项目绩效指标申报等情况。
3.所有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报至区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项目申报材料应当目标明确、指标清晰、全面量化,以便于验收时对照考核和今后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同时须报送电子稿。
材料递交截止日期:2023年3月10日。
联系电话: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化科 袁航 56226588
***:1.溧水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项目申报指南
2.市级农业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4.申报单位征信报告
5.溧水区2022年农业专项现场勘查表
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