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富士得化学衍生物有限责任公司127机械伤害事故调查处理评估报告
2021年1月27日14时20分许,位于我区通远街办杜家村七组西安富士得化学衍生物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人员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1年2月4日,高陵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以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纪委监委、区总工会、公安高陵分局、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通远街办参与组成的《西安富士得化学衍生物有限责任公司“1·27”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对该起事故开展调查。
根据《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评估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发〔2020〕115号)文件要求,2022年2月23日,高陵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西安富士得化学衍生物有限责任公司“1·27”机械伤害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评估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公安高陵分局、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通远街办参与,拟对2021年《西安富士得化学衍生物有限责任公司“1·27”机械伤害事故》报告中所提出的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2年3月16日,事故评估组依据《西安富士得化学衍生物有限责任公司“1·27”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等内容,作为本次事故评估清单。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2022年4月7日,评估组召开会议,经讨论,形成评估报告。
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汲取事故教训情况
西安富士得化学衍生物有限责任公司在事故发生后,能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企业存在的问题,对企业进行了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定并完善了企业相关管理制度及责任制,健全了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了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有效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西安富士得化学衍生物有限责任公司采取以下防范措施:一是根据企业实际重新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预案;二是建立健全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三是落实了从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员工考核制度,对关键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实操培训,并制定了详细的安全培训计划;四是制定了严格的奖惩制度;五是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督、监管体系,做到了责任明确、逐级管理;六是对发生事故的搅拌机进行了拆除。
(三)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西安富士得化学衍生物有限责任公司予以2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对西安富士得化学衍生物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侯卫东予以1.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2021年2月19日,经通远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按照《***纪律处分条例》,对通远街办安监办负责人李佳儒、通远街道杜家村村委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白建军,因工作不细致、未及时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安全培训,由街道纪工委给予李佳儒、白建军二人提醒谈话处理。
(四)开展事故调查情况
西安富士得化学衍生物有限责任公司“1·27”机械伤害事故发生后,高陵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西安富士得化学衍生物有限责任公司“1·27”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并在法定时限内结案。事故调查报告在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依法向社会公布。
三、评估意见
根据《西安富士得化学衍生物有限责任公司“1·27”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等内容,事故单位高度重视,能汲取事故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对应措施,指定了详细计划,较好的落实的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