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鸣区巡回法庭进景区以案释法零距离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生态环保旅游巡回法庭走进景区公开庭审案件,扩大警示效应。
“现在开庭!”10月15日,一击清脆法槌声在广西大明山风景区敲响,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生态环保旅游巡回法庭在景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并当场宣判。武鸣区两江镇各村村干、景区周边村民及广西大明山管理局职工等200余人到场旁听。
这是该院生态环保旅游巡回法庭自9月设立以来受理的首起案件。今年4月,被告人韦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农民工砍伐其种植于武鸣区马头镇某村屯的马尾松和阔叶树。经鉴定,伐木面积为0.4公顷,林木蓄积量达39.3立方米。
巡回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违反森林法规,无证砍伐树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但被告人主动到案,并自愿认罪认罚,系自首,且案发后积极缴纳罚金,认罪态度较好,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依照相关规定,巡回法庭当场对被告人韦某作出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的判决。
庭审结束后,主办法官向旁听群众宣传滥伐林木罪的相关法律知识,扩大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宣传效果。“没想到砍伐自家种植的林木也需要办理有关手续,回去我可要给村民们说一说,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两江镇汉安村村干韦先生说。
武鸣区法院生态环保旅游巡回法庭法官周鹏表示,巡回法庭将审判职能前移,以身边人身边事扩大警示效应,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
下一步,武鸣区法院将继续推动巡回法庭作为常态化机制走进景区、村头,加大生态环保旅游刑事案件及民商事纠纷案件的集中审判力度,使庭审教育真正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提高村民生态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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