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退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的通告
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政发[2012] 42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1个月后,可向当地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申请拨付劳保费基本部分。近期,我局再次对本县建安劳保费专户进行了全面梳理,发现尚有部分施工企业仍未申请拨付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为确保企业应有的权益,请相关的施工企业(详见***1)尽快到我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站申请办理核退手续(所需资料详见***2)。
办理地址:田东县平马镇人民路56号住建局3楼财务室
办公电话:0776-5231366
联系人:黄劭才
***:1.全区建安劳保险费基本部分未拨付工程项目明细表
2.申请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所需资料清单
田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5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