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福绵检察助力解决垃圾清运保护饮用水源安全
5月31日,在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检察院的力促和见证下,玉林市福东水务有限公司向福绵区樟木镇罗田村委捐赠一万元,用于罗田水库水源地垃圾清理。
罗田水库是玉林市福绵区的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的安全关系到玉林市城区万千群众的身体健康,保护水质安全丝毫不得松懈。今年4月下旬,福绵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检察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罗田水库旁边的罗田村的生活垃圾存在清理不及时的问题。经向村支书了解,罗田村的生活垃圾需要运到8公里以外的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路程远成本大。虽然村委向村民收集垃圾处理费,但村民收入较低,收集上来的垃圾处理费远远不够处理垃圾。村委也没有经济收入来源,平时开支主要依靠政府下拨经费,经费有限,所以偶有垃圾处理不及时的问题。
垃圾不及时处理,可能会造成水体污染,进而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福绵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及时与作为罗田水库的管理单位之一的玉林市福东水务有限公司沟通联系,就如何帮助和支持罗田村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难等问题进行商议,力促该公司对罗田村给予经费等方面的支持。福东水务有限公司张能武总经理表示,福东水务有限公司负责罗田水库水源地的日常管理和供水,水质安全也是公司关注的重点,公司可以向罗田村委捐赠一万元,用于生活垃圾处理。
5月31日,简单的捐赠仪式在罗田村委举行,在福绵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检察官的见证下,福东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祖耀代表该公司向罗田村委捐赠一万元。同时,检察官叮嘱村支书,要切实履行好“河长”的职责,要教育引导村民增强爱水、惜水、护水的意识,合力保护罗田水库水质安全。
随后,检察官与孙祖耀副总经理等人到罗田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巡查,查看是否存在水质污染、水土流失等问题。
该院将持续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保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和损害,用心守护好福绵区的“蓝天、碧水、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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