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2月09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及拟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江苏卫斯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钢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88859399;
通讯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888号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政编码: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江苏卫斯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钢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大道398号 | 江苏卫斯包装有限公司 | 1、编制单位:江苏润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编制主持人:张鑫3、主要编制人员:张鑫、张冉 | 公示稿-江苏卫斯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钢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江苏卫斯包装有限公司拟投资600万元,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大道398号现有项目厂房内对一期《年产100万只钢桶、20万只塑料桶生产项目》进行技术改造。项目使用1200平米厂房,对钢桶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把100万只外涂钢桶转化成80万只外涂、20万只内外涂钢桶。计划添加内涂生产设备为:内涂喷漆室、烘干房、自动化输送设备,项目年使用水性漆18.8吨。项目技术改造后可以形成80万只外涂桶、20万只内涂桶的年生产能力,企业产品品类增加,提高市场竞争力。 | 1、废气:项目产生的调漆废气、喷漆废气(含漆雾颗粒)、烘干有机废气、冷却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与烘干燃气废气一起依托现有气液分离器除雾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CO炉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调漆废气、喷漆废气(含漆雾颗粒)、烘干有机废气、冷却废气。其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 2、废水:本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宿迁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尾水最终排入民便河。 3、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