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林峒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凤山县林峒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定,对凤山县林峒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1)凤山县林峒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见***1;(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您在公示期内与凤山县水利局联系咨询,联系方式附后。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工程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工程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凤山县林峒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请您在公示有效期限内,将您的公众意见表以邮寄、发邮件、传真、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联系方式附后。
五、工作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从本次公示发出之日起征求意见,为期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凤山县水利局
地址:河池市凤山县东环路1号 邮编:547099
联系人及电话:韩工 0778-6812293
邮箱:fssl2293@163.com
***1 凤山县林峒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凤山县水利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