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丹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函〔2021〕327号),推动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广大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南丹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行动,制定《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丹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丹市监发〔2021〕5号)。现将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意义
通过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严防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严厉查处校内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二)严格落实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三)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为重点,督促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管理制度。
(四)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留样监管。查看是否按规定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是否配有专用的留样冰箱、取样工具,是否按品种配备足够数量的带盖密闭专用留样容器,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标签、留样记录是否完整合规。
(五)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让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实现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大力推广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学校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
三、主要工作及分工
《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丹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主要工作共分4个部分,由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局共同负责,不进行具体职责分工。
四、关于方案实施的说明
《南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丹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起草后,向教育部门及市场监管相关股室征求了意见,根据相关意见对个别内容进行了修改。该方案印发时间为2021年3月2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