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绥中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绥中县广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为做好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现将2020年我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人员
绥中县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时间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网上学习平台缴费及***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
三、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管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
四、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1.20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培训的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登录“东财在线葫芦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站(网址:hldkj.edufe.cn),进行网上学习。
2.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并按照规定学分计量标准折算学分的具体标准详见《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辽财会〔2018〕716号)。
3.对于参加了其他形式继续教育但当年学分不够通过标准的会计人员,可通过“东财在线葫芦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站(网址:hldkj.edufe.cn)补足自己所需的学分。
4.请会计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2020年之后不再允许补学之前年度的继续教育。
五、联系方式
绥中县财政局会计股 电话:6122061
绥中县财政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