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一居民主动舍弃个人利益助力自建房鉴定
近日,炎陵县居民孟新平积极主动配合自建房安全鉴定工作,得到当地居民一致好评,为当地经营性自建房鉴定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孟新平是炎陵县霞阳镇人,拥有一栋用作经营性质的自建房,坐落在炎陵县城洣泉路,面积794平方米,层高21米,共七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属自建房安全整治重点区域类经营性自建房。根据经营性自建房鉴定标准,初判为D级经营性自建房,需进一步进行可靠性现场鉴定。
相关工作人员将此事告知业主孟新平,孟新平主动放下手头的摩托车经营、销售业务工作,第一时间从乡下赶到县城找到此栋租住户和门面经营户做好解释工作,主动搬离停止经营,退还门面、住房租金4000多元。积极配合张贴“禁止使用,切勿靠近”红色警示牌,克服经济困难出资8000元协助鉴定单位完成可靠性现场鉴定。
目前,炎陵县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进展顺利,完成3层及以上经营性自建房鉴定466栋,完成2层及以下经营性自建房鉴定699栋,有效管控了一批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阶段,炎陵县将强力推进自建房鉴定整治工作,积极动员业主广泛参与,与居民紧密团结配合,最大程度地争取配合工作,营造共同敬畏法律和规则的社会氛围,共同维护美好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