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抄告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百吨王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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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治超办,市直各成员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公安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区域联合整治“百吨王”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交法规函〔2019〕4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货运装载源头和公路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法规发〔2020〕12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法规发〔2021〕60号)要求,我办在全市范围内迅速部署开展货运装载源头治理工作和“百吨王”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初步成效。
现将我市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百吨王”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信息表(见***)转发给你们,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关于印发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19年来宾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严格按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有关治理货车超限超载常态化制度的要求,结合辖区治理“百吨王”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所属管辖货运源头单位、运输企业、车辆的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为进一步强化提升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努力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治理货车超限超载工作任务。
***:2022年第三季度全市“百吨王”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信息表
来宾市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
制度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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