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关于保康县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加价水费问题的通报
索引号: | 011199529/2022-27510 | 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26 | ||
标题: | 县住建局关于保康县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加价水费问题的通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2022-09-26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整治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糊涂账”,持续提升物业住宅小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县住建局、县发改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
2022年7月11日接群众举报,龙兴园物业企业收水费2.7元/m³,水费标准是2.5元/m³(含污水处理费),7月25日到龙兴园检查,物业表示加0.2元/m³是二次供水。2022年7月26日将问题线索移交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后,迅速针对相关问题调查、取证,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我局已对物业企业进行约谈,并责令其严格按照要求限时整改。请广大物业企业引以为戒,依法经营,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物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举报电话:保康县住建局0710-5815805。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