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大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履行恢复治理地质环境的责任。
加强监管,强化治理。我市建立“边生产、边治理、边修复”的治理模式,加强对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的检查,严格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检查闭坑矿山企业是否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生态修复,坚决杜绝企业利用矿山治理的名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现象。
实施一矿一策,加快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我市按历史遗留、政策关闭、矿山自主关闭的分类列出清单,并根据自然资源部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与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标准统一、信息一致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信息库,采取“一矿一策”治理模式推进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罗城、南丹、巴马等3个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申报工作,申请国家及自治区资金4.2亿元。此外,还选取了4个具备实施条件的县(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申报,计划总投资6548.21万元,实施规模达35.83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