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复产复建工作有序推进
根据省、晋城市和我市政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煤矿实际,2月22日,我市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正式启动实施。
为确保全市煤矿春节后复产复建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市政府成立复产复建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规定及其他有关要求,坚持程序从简、验收从严的工作原则,采取“分级负责、联合验收”的方式,全市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工作有序开展。
截止目前,我市21座生产矿井中,除高良煤业列入“十三五”淘汰落后产能退出矿井未进行复产申报外,其余20座煤矿全部按程序恢复生产,生产能力1875万吨/年;8座建设矿井中,1座矿井(牛山)竣工验收,正在办理转产相关手续;1座矿井(兰煜)停缓建。其余6座矿井已全部进行复工前整顿工作。其中:4座煤矿提出复工申请,2座矿井已进行现场验收,正在对验收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毕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