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清退53座煤矿双回路电源建设工程余款
近日从市经贸局获悉,我市从12月1日起开始对53座煤矿的双回路电源建设工程余款进行清退。
据了解,此次对双回路电源建设工程余款的清退工作至2015年1月31日结束,将对神农庄里煤矿、陈区双友接替井、建宁乡晋平联办煤矿等53座煤矿的双回路电源建设工程余款进行清退。
2003年以来,按照省及晋城市有关规定,我市原有近120座6万吨/年以上的煤矿企业筹资建设了煤矿双回路电源建设工程,包括共用站(线)和自用站(线)。各矿按照电力部门的统一规划和工程预算,向在市经贸局设立的财政专户预缴了工程建设款,由电力部门统一施工、建设,由市经贸局统一核对、结算。2008年,经晋城市及我市审计部门审计后,部分煤矿预缴不足,部分煤矿出现结余。对此,市经贸局按照多退少补原则,抓紧开展对欠款煤矿的清缴工作。目前,清缴工作已基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