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疫情防控办9月2日健康提示
9月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18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567例。为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市疫情防控办健康提示:
一、7天内有国内疫情风险区的返(抵)并人员,特别是8月25日以来有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永丰县,上饶市横峰县;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江苏省南通市崇州区;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孝感市大悟县,武汉市黄陂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新乡市延津县,洛阳市汝阳县、伊川县,焦作市沁阳市;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成都市武侯区、蒲江县、高新区;黑龙江绥化市肇东市;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区;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等旅居史的返(抵)并人员,要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进行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返(抵)并人员请提前登录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太原市检疫登记信息系统进行检疫登记。
三、社区(村)要开展深入细致地排查,全面掌握辖区风险人员底数,落实好健康监测和隔离管控要求,杜绝失管失控。
四、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要素。
五、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举办,丧事简办,婚事缓办,如确有必要参加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六、公众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定期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七、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太原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