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不文明整治行动本月20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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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05日发表
4月1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研究决定,4月20日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城市交通不文明行为整治行动,积极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重点整治街道包含南大街、北大街、大连街、桃南街、桃北街、泉中路、保晋路、洪城路和江正大街等。重点整治行为(十大不文明行为)包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穿插变道;机动车乱停乱放、乱掉头;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接打电话;随意向车外抛洒物品、乱扔垃圾;行人翻越中央隔离栏、不走人行横道(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未按要求张贴车身广告、车容不整。(张景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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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22:22:5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