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0421SC20211624),涉及我市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北票市新泷家果蔬生鲜超市经营的香蕉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8月25日,对“北票市新泷家果蔬生鲜超市”,在基数30公斤香蕉当中抽取样品1公斤,进行封样检验,检验结果为,吡虫啉实测值为0.12237,标准指标小于等于0.05,单项判定不合格。
(二)9月26日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领取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任务,9月26日,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到“北票市新泷家果蔬生鲜超市”进行检验报告送达,现场检查此批香蕉于8月25日以每公斤5元价格共购进30公斤,已全部销售,不能如实提供来源信息。
(三)我局执法人员9月26日在检查现场要求立即下架召回已销售的产品,同时,要求“北票市新泷家果蔬生鲜超市”暂时停止再次购进此品种批次的香蕉,并在本门店显著位置公布在此期间销售的香蕉公告。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