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解读生态环境部门疫情防控工作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是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但这项工作究竟由谁来负责,怎么来完成呢?今天我们邀请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强,为大家介绍如何做好全市医疗废物处置以及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
问:史局长,我想首先请您向大家做个简要介绍,生态环境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要承担哪些工作任务?
答: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要承担全市普通医疗废物和疫情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环境监管工作。同时还要做好医疗废水环境监管、环境应急监测、环境执法、企业复工复产的保障服务以及生态环境系统自身工作人员和家属疫情防控工作。
问:我市的医疗废物是怎么处理的呢?
答:因我市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将于今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目前我市的医疗废物需要全部转运到沈阳瀚洋环保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面对突如其来疫情,我局紧急同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协商,在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我市的所有普通医疗废物和疫情医疗废物按照要求运送至沈阳瀚洋公司进行处置。其中,疫情医疗废物指的是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产生的医疗废物。从1月23日到3月1日,全市共产生78吨普通医疗废物,7241.65千克疫情医疗废物,全部转运到沈阳进行安全处置,疫情医疗废物做到了日产日清。
问:疫情期间,铁岭出现了强降雪过程,疫情医疗废物能够按规定日产日清吗?
答:针对可能出现的强降雨、强降雪等极端天气时,我局提前谋划,制定《极端天气处置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方案》,主要是采取落实医疗机构主体安全贮存责任、加大现场环境监管力度、及时清理医疗废物转运道路、协调高速交通管理部门优先转运车辆上路、加强运输车辆安全监管以及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工作等措施,确保了2月14至16日、20日至22日两次强降雪过程中,4辆医疗废物转运车安全地在铁岭境内行驶,全市医疗废物贮存、转运安全。
问:生态环境部门是否考虑到如果因突发道路等极不利条件状况,医疗废物不能运送到沈阳翰洋公司,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应对呢?
答:这个问题提的很专业,这是个环境应急方面问题。“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1月23日,我局党组紧急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环境监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针对可能出现的因突发状况导致无法将医疗废物转运至沈阳,或沈阳翰洋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处置我市医疗废物能力等情况,制定《医疗废物后备应急处置方案》,做好相关后备应急准备工作,届时可将我市境内的铁岭贵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焚烧炉在24小时内改造成医疗废物焚烧炉,来满足安全处置我市医疗废物的需求。
问:近日,有从日、韩等国回铁的人员,全市采取了集中隔离观察措施来进行疫情防控,那么生态环境部门对隔离点产生的生活垃圾的收集、贮存有什么要求吗?
答:对隔离点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我们是参照一般医疗废物收集、贮存标准要求的。目前我市应急设置的疫情隔离点,多为依托学校、宾馆等设施临时改造而成,无标准的医疗废物贮存间。若按规定标准建设医疗废物贮存间,在当前情况下,短时间内是很难做到的。2月7日,也就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市设立5个市级医学隔离观察点当天,我局制定了隔离场所医疗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可利用当前、当地现有条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适当突破原管理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通过严格管控、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等软件措施来弥补硬件设施不足,确保达到环境管理目标。通过指导意见的实施,各隔离点快速设置了医疗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并及时投入使用。
问:那么,隔离点产生的生活垃圾是如何处置的呢?
答:大多数隔离点为确保疫情防控安全,要求所有生活垃圾均按疫情医疗废物来处理。这确实是个很难下决定问题:若将这部分生活废物按医疗废物处置,会给处置单位造成很大的工作压力,使已经很有限的应急资源(包括车辆、人员、防护设备等)更加紧张,会影响全市医疗废物安全有序处置;若按普通生活垃圾处理,可能存在因处置不当而造成疫情传播的风险,这个责任太大了。若我局不主动担当,制定指导意见,各地会按自己的理解去做,必然会因管理尺度不一而造成监管混乱的局面。
问:那么,我们究竟是按生活垃圾处理,还是按疫情医疗废物处理的呢?
答: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党组专门组织相关应急专家和管理人员,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科学优化使用应急资源”的原则,紧急出台了临时隔离场所产生的生活废物处置的指导意见:对存在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人员的隔离点,其产生的生活废物按疫情医疗废物处理,需按专车运输、专人押运、单独台帐、单独联单等要求进行管理;对不存在上述人员的隔离点产生的生活废物,需经卫生健康部门检测,发现感染病毒的,通知生态环境部门按疫情医疗废物进行处置;未发现感染的,通知当地环卫部门,按生活垃圾单独收集后,焚烧处理。这样即可保障安全处理这部分生活废物,又可避免因应急反应过度,造成应急资源浪费。
问: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是这样的管理的,那么,医疗机构的污水又该如何管理呢?
答:医疗污水的污染防治,也是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的一项重要疫情防控工作任务。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召开全市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环境监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城市污水厂达标排放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相关保障措施,组织、指导沈阳光大环保有限公司为新区隔离点免费提供、安装临时污水处理设备。对铁岭市中心医院、辽健集团铁煤总医院、市传染病医院以及多家发热门诊医院的医疗污水处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并提供技术帮助,确保了这些单位的污水处理达到环保要求。
问:疫情防控至今,我市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处理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的个别现象?
答:目前,通过我们的环境执法检查,没有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同疫情防控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市生态环境执法队24小时处于临战状态,在自身防护用品短缺的条件下,多方筹集防护设备,集中有限资源,通过实地检查、远程观测、网络视频等方式,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以及医疗废物运输车辆的环境监管。目前,全市共出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165人次、执法车辆62台次,对全市重点医疗机构、医学集中观察隔离点、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按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内医疗废物转运车辆提供运输过程的***监管服务,确保医疗废物处置安全、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达标排放。
问:疫情防控过程中,群众对周边的生存环境非常关心,当前我市的环境质量状况,尤其是水环境质量状况如何呢?
答:为准确掌握疫情期间水源地水质、定点医疗机构的污水排放等情况,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环境关切。我局及时制定了《铁岭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针对饮用水水源地、定点医疗机构污水排放等开展环境监测,执行周报告制度,并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监测数据表明:铁岭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柴河水厂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铁岭双安水厂、新区净水厂、开发区水源及清河区水源水质全部达标;铁岭市中心医院和新区隔离点、铁岭市传染病医院满足消毒剂使用要求,污水排放达到环保要求。
问:目前,企业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工作同等重要、同步开展,市生态环境局都有哪些具体的服务措施?
答:为做好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我局采取了审批事项“网上办”、业务指导“预约办”、纸质批件“就近办”的措施。为疫情防控急需用品的快速生产开辟“绿色通道”,以最高的效率完成相关服务。疫情期间,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采取电话预约、网上受理、不见面审批等方式共办理环评审批项目10个,电话、网络咨询服务9次。指导西丰县、调兵山市环保局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对84消毒液生产等4个疫情防控急需的项目,采取承诺审批的方式,即先开工后补办手续,保障了疫情防控应急的需要。另外,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千人帮千企业”行动,我局对所帮扶15家企业进行深入了解,一方面指导、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另一方面针对复工复产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给予解决,对不在我局职责范围内的,积极联系、协调相关管理部门和各县(市)区解决。
答:前不久,我局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确定下步工作有两项重点内容:一是继续以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等环境监管为重点,夺取生态环境系统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全面胜利。二是以着力解决我市的突出的环境问题为抓手,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