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出台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市水域的规划、控制、保护和管理,保障防洪排涝安全,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近日,庆阳市出台《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办法》规定,城市蓝线的划定应当与城市防洪排涝、水域保护、海绵城市建设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城市蓝线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因城市发展确需调整城市蓝线的,应当依法按程序进行。建设实施部门应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后,按程序报批。《办法》规定,在城市蓝线范围内不得从事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不得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不得从事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等活动;不得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及其他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该《办法》的出台,将有效控制城市水面积不被违法填堵,为改善城市水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