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联合发出通知教育收费将实行公示
据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 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
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
国家计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
门举报;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据了解,各地区、各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具体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在2002年秋季开学前建
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