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鼓励居民参与议事听证
青岛日报讯 市南区近日出台《社区居民议事听证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对于社区居民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将实行问计于民的议事制度和问政于民的听证制度,使居民群众发表意见有场合、行使权利有平台、解决问题有渠道,真正成为社区的“当家人”。
社区议事会将围绕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了解居民对政府工作的诉求。社区议事会以街道的辖区为单位举行,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委)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参与议事会的居民代表由居民自愿报名或社区居委会推荐、街道办事处(社区委)确定,人数将为30人至50人。
社区居民听证会主要针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立法或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事项;涉及社区规划建设、社区治安防范、环境卫生等方面的事项;涉及商业服务业网点的设置事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群体性纠纷及其他涉及社区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事项。对经听证会表决后决定并即可实施的事项,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应在十五日内抓好落实;对在上级领导机关立法或制定规范性文件前举行听证的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应尽快整理好听证意见建议,并提供相关听证材料,向委托机关反馈,供决策时参考;对不属本区职权范围的意见或建议,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确保信息畅通;对听证会难以形成共识的事项,组织者应重新进行调查,并在条件成熟时再次组织听证。
在社区居民中实行议事听证制度将对畅通民情信息渠道、为社区居民群众排忧解难、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