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总工会来我镇开展法律宣传进企业活动
3月4日,兰山区总工会法律援助站到我镇新港集团及山东方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民法典》和《工会法》(修订)宣传进企业活动。
兰山区总工会法律援助站王晓华律师(山东仁熙悦律师事务所),为企业职工宣传讲解《民法典》和《工会法》(修订)等法律知识。通过对《工会法》修改条款的对照讲解,使企业职工认识到《工会法》修订后重点涉及的七个方面、十项主要内容,让企业职工更加明确工会的工作职责和法律地位;对《民法典》编纂历程、担保制度变动的讲述,使企业职工清楚认知到《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及《民法典》实施后担保制度的十大变动。此外,还给企业职工普及了劳动维权相关的法律,改变企业职工“出事找关系”的惯性思维,逐步建立起依法维权的意识。
本次的法律进企业宣讲活动,不仅让企业职工认识到《民法典》中与其自身息息相关的担保方面的法律规定,还增长了其对《工会法》的新认识,也使企业职工认识到工会在法律宣传和维权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了企业职工有困难找工会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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