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隆晟商贸综合商品仓储物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一、项目概况
隆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隆晟商贸综合商品仓储物流项目拟建于临洮县洮阳镇东街新村。项目总占地面积130000.95m2(约195亩)总建筑面积146523.18m2,包括六个区:食品区23983.74m2;服装区18799.82m2;家电区25353.03m2;小商品区20803.14m2;办公区9520.25m2;仓储区48063.2m2;停车位510个。本项目总投资4.0025亿元,均由企业自筹。
二、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扬尘,会对项目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时应加强管理,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等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工程施工废水,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及洒水降尘;施工期临时建设旱厕,定期清理至周边农田利用;施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临洮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运至临洮县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期进场设备应采用低噪声型,同时加强管理,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作业,并合理制定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期环境影响时间短暂,并将在施工结束后消除。
三、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物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进出物流仓储交易中心车辆排放的CO、CH化合物尾气和商铺餐饮店产生的油烟废气。因本项目占地面积较大,四周建筑物较少且较低,地区扩散条件较好,每天产生的汽车尾气较少,通过空气稀释作用污染物浓度很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本项目目前仅规划了主体建筑面积,因此就餐人员也只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在此,只能提出要求各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灶头规模进行确定,但不低于60%,油烟浓度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2.0mg/m3的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最后经专用烟道外排;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422.56 m3/d,因主要以批发及零售顾客和工作人员为主产生废水,废水水质与生活污水水质相类似,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及动植物油,该部分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经污水管网排至临洮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建成后的主要噪声源为交通噪声、人群活动噪声和设备噪声,通过对进出项目区内的车辆禁止鸣笛、合理设置项目区进出道路、降低车辆拥挤程度,加强绿化面积,对公用设备加装减震垫,加强对人群管理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后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点送至临洮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包装固废集中收集外售二次回收单位利用,餐厨垃圾由各餐饮店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污泥由环卫部门指定专人、专用车辆设备进行有偿清掏并外运处置。本项目运营期经各项处理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地方发展规划,选址合理。本环评认为,在强化管理、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或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洮隆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宏伟 电话:186****0168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931-4812522 电子邮箱:6016336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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